應許: 上帝永遠的約 ~ 聖約信仰
星期二 六月十五日
創世記 15 章 6 節
「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。」
這段經文被保羅引用了兩次﹑雅各引用一次, 作為因信得救的例子。 這些經文記載在: 羅馬書四章三節﹑加拉太書三章六節﹑以及雅各書二章二十三節。
亞伯拉罕相信不可思議之事, 按照希伯來書十一章的記載,他完全相信 上帝的應許, 他會有一個兒子, 即使這件事在肉體上來說已經是不可能的事 (希伯來書十一章十一﹑十二節)。
因為他的這種出於信心的行為, 上帝就稱他為義了。然而, 他在娶了夏甲的事上, 以及謊報他與撒拉關係是兄妹的事上, 還是犯了錯誤 (創世記 16 章 4 節﹑20 章 5 節)。
上帝如何在亞伯拉罕明顯並不公義的時候, 稱他為義呢 ?
答案就在下一課因信而得稱為義(二)
聖經章節參考
🌈 羅馬書 4 章 3 節
🌈 加拉太書 3 章 6 節
「正如『亞伯拉罕信上帝,這就算為他的義』。」
🌈 雅各書 2 章 23 節
「這就應驗經上所說:『亞伯拉罕信上帝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』他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。」
🌈 希伯來書 11 章 11﹑12 節
「11 因着信,連撒拉自己,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,還能懷孕,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。 12 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,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,海邊的沙那樣無數。。」
🌈 創世記 16 章 4 節
「亞伯蘭與夏甲同房,夏甲就懷了孕。她見自己有孕,就小看她的主母。」
🌈 創世記 20 章 5 節
「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『她是我的妹子』嗎?就是女人也自己說:『他是我的哥哥。』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。」
🎍 請看下一個題目:「應許: 上帝永遠的約」聖約信仰 ~ 因信而得稱為義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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