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信而得稱為義(二)

應許: 上帝永遠的約 ~ 聖約信仰

星期三   六月十六日

羅馬書 4 章 5 節

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上帝,祂的信就算為義。」

English Version Lesson 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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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息日學高級學課

稱義, 就是使之成為公義這回事。在信徒來說,是出於信心的行為; 在 上帝來說, 則是出於恩典的行為。

 我們並不能把自己的任何公義行為, 帶到 上帝面前來使祂稱我們為義(提多書三章五節)。那麼我們的信就算為義是什麼意思呢 ?

 意思是說: 我們被稱為義, 或被算為義, 雖然我們並不是義, 我們被算為義, 因此我們才有資格能進入天國。

我們被算為義, 是因為耶穌的義好像義袍被加在我們身上, 這在我們身上的義就引致我們成聖的經驗, 就是愛﹑順從﹑品格的建立等﹑等。 無論我們是多麼聖潔, 我們在 上帝面前, 都是因信而得稱為義。

所以, 亞伯拉罕雖然他並不完美, 但因為他信 上帝而稱為義。 同樣地, 今天我們未必是完美, 但我們願意跟從 上帝, 信賴 主耶穌的時候, 上帝就稱我們為義。

聖經章節參考

🌈 提多書3 章 5 節

祂便救了我們,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,乃是照 祂的憐憫,藉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。

歡迎收聽 第二季 第十二課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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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者:Mdm. Piper 白太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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